警局里,夏以诺将着在夏家发生的事情很详细地说出来。
有霍眠的律师在旁边,夏以诺的口供也录得很顺利。
在口供录完,律师提出要带走夏以诺,房间的门推开,一警察神色凝重地看着夏以诺。
“夏小姐,很抱歉,你不能走。”
“有人亲眼看到是你想杀白濛,把白濛给刺伤的。”
警察的话让夏以诺愣在原地,当时在夏家只有她和白濛两个人,她和白濛的纠缠没有第三个人在场,夏母也是在白濛倒地的时候打开进来的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警局里,夏以诺将着在夏家发生的事情很详细地说出来。
有霍眠的律师在旁边,夏以诺的口供也录得很顺利。
在口供录完,律师提出要带走夏以诺,房间的门推开,一警察神色凝重地看着夏以诺。
“夏小姐,很抱歉,你不能走。”
“有人亲眼看到是你想杀白濛,把白濛给刺伤的。”
警察的话让夏以诺愣在原地,当时在夏家只有她和白濛两个人,她和白濛的纠缠没有第三个人在场,夏母也是在白濛倒地的时候打开进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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