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笙是知道苏若初是坐车去的宁城,他更知道花店的老板娘叫傅芯,是苏安安在宁城最好的朋友。
从苏若初第一次进那家花店,他就去查花店的背景。
苏若初在虞城遇到熟悉的人,霍笙随她高兴。
他是想她在陌生的城市,多一个地方好去,等着她再住段日子,生下他们的孩子,她会适应的。
现在别说是孩子,为她举办的婚礼都无法继续。
怪她吗?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霍笙是知道苏若初是坐车去的宁城,他更知道花店的老板娘叫傅芯,是苏安安在宁城最好的朋友。
从苏若初第一次进那家花店,他就去查花店的背景。
苏若初在虞城遇到熟悉的人,霍笙随她高兴。
他是想她在陌生的城市,多一个地方好去,等着她再住段日子,生下他们的孩子,她会适应的。
现在别说是孩子,为她举办的婚礼都无法继续。
怪她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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